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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和林格尔县分局关于作出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k8凯发入口

来源: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09-26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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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2日(7日)。

查询方式:http://sthjj.huhhot.gov.cn/。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

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1-3270652

通讯地址:和林格尔县呼北线与新盛街交叉口东北300米

邮编:011500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和林格尔县建筑垃圾消纳场新建项目

和环政批字〔2024〕8号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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