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特此公告。
1、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新机场截洪沟工程
2、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托克托县;内蒙古呼和浩特和林格尔县
3、建设单位:呼和浩特城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受理日期:2024年10月22日
6、报告书(表)全本公示及附件扫描件http://sthjj.huhhot.gov.cn/(点击下载查看)
7、公众反馈意见的k8凯发入口的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办公室:3673991
市政务服务中心:5332071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