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46号)要求,现将2024年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8日—5月25日。
附件:2024年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清单
联系人:胡禹章 0471-4617882
2024年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清单
序号 |
区县 |
承担单位 |
项目名称 |
拟支持资金(万元) |
1 |
清水河县 |
清水河县城发互泰热力有限公司 |
清水河县城关镇热源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
809.48 |
2 |
武川县 |
内蒙古龙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武川县第四热源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
842.52 |